其實不管是哪種趴,只要搞對趴的性質,穿著合宜的服裝,搭配合宜的舉動和談吐,基本上就會過的很愉快。玩趴最忌諱的就是Low掉,混趴可以不跳舞,可以不喝酒,可以不Social,但千萬千萬不可以沒有格調,做了白目的事!輕則讓人指指點點,重則遭Party圈排擠,淪為週末夜要在家裡當小狗餵食器或是電視馬鈴薯,後果不能說是不嚴重。

當然我也不是什麼混趴的達人啦(聽說有人不相信?)!我講最熟悉的Salsa趴好了,其實Salsa趴的性質可以說是以舞會友,以Salsa做為一種主要交流方式的聚會,會在公開場合眾目睽睽之下跳舞的情況,不外乎以下幾種:

1. 比賽或是表演
這個不用多說,服裝就是國標舞那種要露很多卻又要把肉繃的很緊標準格式,團體舞的話通常是會訂做制服,或是買相同樣式的衣服。像上次不知道哪個白癡提議要我們穿醫生和護士服,弄得一個比賽像cosplay的爛招。
在後台先暖身拉筋,上場前深吸呼,到了台上之後就用力的把之前的練習表現出來就好,120%出力,把大絕招一次通通放出來,不用再集氣了!重點是保持愉快的心情,不要摔倒,笑容不要太賤。注意不要扯下女生的衣服(我還真遇過女生露點的XD)!!!

2. 正式趴
像是各國國慶酒會,外交使節團舞會,結婚典禮晚會或是成人禮,是穿正式服裝。男生西裝領帶女生晚禮服,中午的宴會不要戴首飾, 晚上的可以戴到全身發亮。有要跳舞的話,不要穿Tuxedo,儘量穿一些外表看起來很正式,質料穿起來很輕鬆的服裝。
這種正式的趴,跳舞是種禮貌的表現,重點是要優雅,出力30%到50%左右,不要跳到汗流浹背,不要把袖子捲起來,更不要用衣服去擦汗!兩年前的外交使節團舞會,韓國外交官在眾目睽睽之下上演火車便當舞姿,至今還是笑柄。切記,勿Low!

3. 夜店趴
就可以穿的輕鬆一點了,但也不要輕鬆到穿T恤運動褲和球鞋進場(如果進得了場)!夜店的場子也有分聊天型的龍雞霸(lounge bar啦)或跳舞型的迪斯可,大概用力70%,剩下30%的精力,視現場的氣氛和體內酒精濃度發揮。
另外特別提醒,把馬子和舞技是沒有太大關係的,我每次看那真正進夜店把馬子的,都是跳一二首就聊天聊到帶出場。所以如果你的目標是把妹,那你要練的不是舞技,而是臉皮和嘴砲的功夫。

4. 尬舞趴
服裝和夜店趴一樣,基本上跳舞是可以火力全開的。不用擔心什麼搶了風采什麼的,反正現場高手如雲,除非你等級真的有差,不然很難吸引全場的目光。另外一點就是體力要調節一下,去舞廳通常是6-7個小時,以前笨笨不懂事,連續一直跳。3個小時下來就快掛到旁邊去了,所以利用九淺一深或是七淺三深的方式,可以撐的比較久(你知道我是在說跳舞!)。
另外就是在舞廳可以看到很多高手跳現場的,有些技巧和格局,在欣賞別人跳舞的時候,就不知不覺的套用在自己身上了。這種臨場的學習,效果不比在教室學差哦!

5. 其他趴
什麼朋友生日趴啦,家人聚會趴啦,萬聖變裝趴啦,這些就比較隨性一點了。


參加過這麼多的Salsa趴,什麼情況是我最不能忍受,看到就想一腳踹下去的呢?

1. 長相太醜
就像菜色不討喜一樣,純粹看了就不蘇糊。當他們拉著帥哥或是美女進場跳舞時,那更是一整個XD!但長的醜不是什麼大問題啦,在舞池中,只要會跳舞的人就會發光,大家不會太去留意他的長相。如果他的外表醜到足以讓他的舞技相形失色,也還可以去參加什麼面具趴或是萬聖節趴,不怕沒趴去。

2. 身高太矮
這個就比長相醜嚴重多!太矮的可是一眼就在舞池裡看的出來,更何況有很多小矮子特別喜歡找比她高的女生來跳,帶女生轉圈還要墊腳,這畫面能看嗎?!很想叫Bartender調一杯熱牛奶給他去旁邊喝,我來陪他姐姐跳!矮子跳舞的補救方法就是~~~
A.找比你更矮的女生跳(長期盤鋸瓜國Salsa第二名寶座的Oscar和Cristina就是哈比人組合)。
B.多做地板或是下手動作(就像打籃球後衛靠控制球的能力,不要和前鋒硬拼漢草)。

3. 舞姿太賤
但舞姿太賤通常是因為人太賤。
跳舞和其他的運動一樣,可以反應一個人的人格,你是什麼樣的人就會用什麼樣的方式跳舞!上場活力四射是陽光型;狂做高難度吸引別人目光是虛榮型;不看舞伴眼神飄忽的是不在乎型;表情嚴肅一出錯就道歉的是認真型;總是想好下一個舞步的是老謀深算型;一直在聊天的是把馬子型;不跳舞只舉牌的那就是柯賜海型.....所以結論就是,跳舞看起來很賤的,本身大概也就是賤人吧,像是表情很猥褻,笑起來很噁,動作很低級等等...這種沒得救,砍掉重練吧!

4. 汗流不止
這個真的有噁心到,尤其是在尬舞的時候。有些人一瘋起來那個汗真的是用噴的,整件衣服是濕的,然後滿臉都是汗,男生我就想把他踹出場,女生我是不會去邀舞的。所以如果是汗民族的話,帶件衣服去換吧,時間到了就休息一下,但是......

拜托不要像下面這位仁兄一樣LOW!帶條毛巾還插在口袋裡,你是清潔服務生嗎?來幫我擦擦桌子吧!









圖文來源:道德重整委員會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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