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好了錢,吃好早飯,接著到那家很受歡迎的青年旅館 Black Cat 找到了床位。


從我出門旅行到現在一個多月了,雖然每天生活在西班牙語的世界裡,但是我口不能說,耳不能聽,完全就是個聾子加啞巴。唯一比較厲害的,就是背誦了許多餐廳的菜單,所以吃飯點菜沒有問題,到現在還沒有餓死。但是如此下去實在不是個辦法,我一定要學一點西班牙文才行。


我計畫在雪拉這裡上一個禮拜的語言學校,但是在註冊上課之前,我準備先在青年旅館裡閉關苦讀一個禮拜,將西班牙語的基本文法看一看,順便多補充一些單字,如此上課才有效率,不然我的西班牙語程度是零,到時候上課一定會像鴨子聽雷。


瓜地馬拉是中美洲出名的學習西班牙語的地方,因為瓜地馬拉人西班牙語的發音很好,而且這裡的物價非常便宜,因此吸引了世界各國的人來此遊學。其中又以首都附近的美麗城市 "安提瓜" 最受歡迎。雪拉這個城市雖然距離首都較遠,也不是什麼風景名勝,但是價錢便宜,生活機能發達,也發展出了一些不錯的語言學校,有很好的口碑。所以我計畫在這裡上一個禮拜的語言學校。


在 Balck Cat 的這一個禮拜裡,我每天起床後就開始唸書,中午吃完午飯回來繼續唸,一直唸到下午三四點時才會出門四處逛一逛。通常吃完晚飯後是休閒時間,我會在青年旅館的交誼廳裡和其他的背包客們喝酒聊天。


其間我又認識了許多新朋友。Ken 是一個按摩師,也是來自美國的舊金山灣區,他剛跟一個交往了六年的女朋友分手,是來這裡療傷的。他說他準備像這樣在中美洲一直流浪下去,直到錢花光了為止。白天的時候,青年旅館裡只剩下我們兩個客人,我總是努力的在讀書,Ken 則是每天做瑜珈,睡覺,發呆或是用他的破爛西班牙語和來打掃的瓜地馬拉美眉打屁。


Peter 是美國和平工作團的成員,他剛結束了他在瓜地馬拉兩年的志願服務要回家。他很驕傲的告訴我他這兩年所完成的任務,他幫助這裡一個瓜地馬拉山區的原住民村落建立了自立更生的經濟體系,從此村民們的生活品質大大的改善。美國和平工作團是當年甘乃迪總統推動成立的服務性組織,鼓勵美國年輕人到落後國家志願服務,促進美國與落後國家的相互瞭解。這是我第一次知道美國和平工作團這個組織,我心裡非常佩服這些胸懷理想的美國年輕人,願意到生活條件極差的落後國家作如此的犧牲奉獻。Peter 在這裡生活了兩年,有許多奇特的經歷,他還告訴我其他和平工作團的工作項目,以及如何受訓,分發,到這些落後的國家服務。不過他警告我,瓜地馬拉首都的治安很差,到那裡一定要非常小心,甚至坐公車也很危險,因為公車上每天都會發生持槍搶劫。


奇怪的是,我在這裡遇到的每一個背包客都有和毒品沾上邊。Ken 以前吸食過各式各樣的毒品,他能夠分析各類毒品成癮的程度的彼此關係與好壞。他甚至對當今美國的毒品法律也有研究,他覺得美國是根據毒品的經濟價值來訂罰則,而不是根據毒品對吸食者的傷害程度制訂的。不過他現在已經不再碰任何毒品了。他說有一次他吸食過量 high 到了極點,根本就 high 過了頭。他覺得他聽到上帝的聲音,上帝問他:你夠了嗎?自從那次去鬼門關走了一回,他從此就再以不碰毒品。


曾經騎單車橫越美國的英國人 Carl 也有過同樣的經驗,有一次也是 High 到極點,上帝同樣跟他說:你夠了嗎?現在他也同樣不吸毒了。


高個子斯斯文文的加拿大人 Jack 說他有一次在阿姆斯特丹的旅館和朋友嗑藥,迷迷糊糊中差一點從五樓跳下,好在他朋友在旁邊及時抱住了他。


Bric 才二十四歲,法學院的高材生,年紀輕輕但是已經旅行過了好多地方,也試過許多種毒品。他說有一次他去亞馬遜河流域,在一個要坐三天車子再坐三天船才能到的地方,喝了當地土人的一種藥,接著上吐下瀉,當時感覺很多蒼蠅在腦袋裡爬,他還一直用腦袋敲桌子,想要把蒼蠅弄出來。後來昏死過去直到第二天醒來,但是醒來的時候,整個人從裡到外宛如新生。他說那藥是當地土著與上帝溝通的一種方式。


只有荷蘭來的 Jordan 對毒品不感興趣,因為大麻在荷蘭是合法的,到處都買的到,他覺得一點以不酷。


結論是每個人都說秘魯和哥倫比亞的毒品最便宜而且品質最好。阿姆斯特丹街上的毒品販子最煩人,當你走在路上時,身邊來往的毒販一直在你耳邊裡輕喊 weed, weed, weed....


後來聊到我要去的下一個城市 San Padro ,他們說那裡是毒品的天堂,酒吧裡就買的到大麻。每個人還都知道那裡有一個六十歲的歐巴桑在路邊賣毒品,那老婆婆還有電子秤。倒是和平工作團的 Peter 從來沒去過,因為 San Pedro 的毒品氾濫,和平工作團的成員根本是禁止到 san pedro 去的。
~~~


Black Cat 青年旅館



交誼廳



轉角一景



中庭





寢室



浴室及廁所



我很愛這裡的免費早餐,每天都可以變換菜色














圖文來源:流浪中南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A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